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四、证据

第九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四、证据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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