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