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司法解释 发布:2020-12-29 共 4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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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二条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四条 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五条 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六条 继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七条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八条 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一、一般规定 第九条 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条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一条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二条 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三条 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四条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五条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六条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七条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八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十九条 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二十条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二十一条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二十二条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二、法定继承 第二十三条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四条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五条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六条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 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七条 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八条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二十九条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第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 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 第三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 第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 第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 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 第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条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 第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 第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 第四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

五、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五、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