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四、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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