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七、审理与判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七、审理与判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因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件,不受此前已经作出的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裁定的限制。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