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三、审理前的准备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三、审理前的准备 第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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