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七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七条 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