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八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