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未设镇建制的国营农场场部、国营林场场部及其基层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分别由国营农场、国营林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本条例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