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 第三条 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大脑,是指由中枢、系统与平台、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等要素组成,以数据、算力、算法等为基础和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全面、全程、全域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数字系统和现代城市基础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