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活动及其管理工作。本条例所称的全民健身活动,是指政府倡导、市民参与,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的群众性健身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