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园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控告和举报的权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