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园周围的建设项目加以控制,使其与公园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