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产业国际化 第二十三条 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产业国际化 第二十三条 鼓励本地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成果交流,鼓励境外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本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设立前沿科学研究和创新服务机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