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产业国际化 第二十四条 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产业国际化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际化专业招商机制,开展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介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