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文化国际交流融合 第四十七条 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文化国际交流融合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鼓励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城市国际交流合作,拓展民间对外交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