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促进城市国际化,应当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遵循规律、彰显特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促进城市国际化,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