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为城市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