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条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城市绿化相关信用考核体系,完善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依法公布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相关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6-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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