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6-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