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应当在三层以下。因施工现场狭小需要搭建三层活动板房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向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现场禁止搭建四层以上(含)活动板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