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责任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责任 第二十八条 遇台风、暴风雨、冰雪等天气时,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脚手架、围堰等重点部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遇前款恶劣天气及高温酷热天气时,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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