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征地房屋补偿管理工作;市辖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内征地房屋补偿管理的实施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