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智慧经济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促进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