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智慧经济,是指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知识和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以信息科技创新应用与产业间的协同发展为核心特征,具有自主性、创新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的一种现代经济发展形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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