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