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生效前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有人可以按照本规定换领居住证,并按本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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