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并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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