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