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立法活动,适用本条例。本市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