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报批和公布程序 第五十条 杭州市立法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报批和公布程序 第五十条 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除由其他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止该法规的以外,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