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 第二章 工程建设 第十四条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 第二章 工程建设 第十四条 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应当依法选用无污染、经久耐用,且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