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