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第四十七条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第四十七条 从事道路客运、城市客运、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工程运输等活动的道路运输单位应当落实车辆全程动态监管措施,实时监督、提醒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