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