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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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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58-07-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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