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城市园林管理部门管理的森林和林木,其病虫害防治工作由城市园林管理部门参照本条例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9-1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