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武器装备研制设计师系统和行政指挥系统工作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重大预研项目的技术责任制,各部门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4-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