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武器装备质量特性的形成、保持和恢复等过程实施控制和监督,保证武器装备性能满足规定或者预期要求。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