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论证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论证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武器装备论证单位应当拟制多种备选的武器装备研制总体方案,并提出优选方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