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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