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六条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六条 民族乡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和民族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项事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9-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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