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民族乡应当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搞好优生优育优教,提高人口素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9-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