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建设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建设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 运输机场废弃或者改作他用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