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四章 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第五十一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四章 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第五十一条 禁止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30公里以内的地带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