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四章 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第五十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四章 民用机场安全环境保护 第五十条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本条例第四十九条所列活动的,不得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