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第二章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准备 第二十条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第二章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准备 第二十条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的调整,按照原拟订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