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第二章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准备

第十九条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第二章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准备 第十九条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应当明确动员的任务、程序、要求和保障措施,便于操作执行,能够满足军事行动的需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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