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三条 汕头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个人独资企业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