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四条 汕头市各有关行政、司法机关按各自职责保障本条例的实施。工商业联合会、私营企业协会协助实施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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